中证协开展培训:紧抓注册制下投行执业能力,强调看门人作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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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贝壳财经消息 12月20日,中证协通告,旨在促使各项监管政策及配套法规迅速实施,强化投行业务人员能力建设,依据证监会发行部与机构部的指导,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1年12月16日至17日实施了首届注册制下投行业务水平提高研修班(监管政策阐释专门内容)。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会长安青松,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和范中超,以及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任少雄出席了开班仪式,并就注册制改革进行了讲解。证券公司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、投行部负责人和质控内核负责人等153人参与了此次培训。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人员也列席了本次培训。那个时段,主管机构的领导同学员方面代表举行了恳谈,了解行业对于怎样把规矩做得更周全,把体制建立得更完善,把革新推进得更深入所提出的看法。

本次学习主要聚焦于《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以及改善发行定价机制、增强招股说明书信息透明度等监管要求与行业规范,旨在推动中介机构切实履行职责,更有效地扮演“守门人”角色,从根本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,为整个市场有序实施注册制改革奠定基础。培训期间,证监会机构部及发行部有关负责人详细剖析了《指导意见》与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》的每一条款,并对其含义作出了阐释。中证协阐述了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在行业中的指导意义,并说明了《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》和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》的制定过程和核心要点,同时介绍了辅导验收题库的建立状况,以及注册制下股票承销业务出现的违规事件。深圳证券交易所从日常监管的层面,阐述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思路和普遍存在的问题,同时详细说明了在信息披露、财务数据准确性和工作水平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时的核心内容。北京证券交易所介绍了其发行与上市的相关制度安排、挂牌标准、审核流程、推荐和销售机制以及审核时的重点考虑因素。深圳证券监管局结合本地区的监管经验,说明了在上市辅导过程中的监管规范和常见误区。

编辑 宋钰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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